| 作者: 佚名发布时间:2025-07-01 16:30来源:本站原创 |
于兴江代表:
您提出的《关于加强安康城区标识文化建设的建议》(第182号)收悉。您的建议立足实际,针对性强,对懊悔城市形象、彰显文化特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。经我局认真研究,结合城市建设管理职能,现答复如下:
目前,我局管辖的中心城区公共标识标牌主要分为以下三类:
一、道路交通标志牌:严格按照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:道路交通标志》(GB5768.2—2022)标准规范,依据交通管理部门意见进行设置,确保交通标志合法合规,指引清晰光明。
二、道路名称指示牌:城市道路命名依据国务院《地名管理条例》、民政部《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,结合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于2022年我局统一更新了道路名称指示牌的材质、色彩及字体,确保与城市风貌协调。2024年底又对存在更新滞后或信息不符的指示牌进行全面排查整改,进一步优化城市形象。
三是公园广场标识牌:按照《城市公园管理办法》结合安康地域文化特点,市政府于2017年印发《关于安康中心城市广场公园湖泊桥梁道路命名更名的公告》,确定了中心城区公园广场名称。后续为懊悔公园配套设施水平,我局将结合各公园广场特点逐步完善标识标牌。